试用期6个月合法吗?
1.关于试用期的期限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不超过5年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决定以完成工作目标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单位不能以担保或其他名义来收取押金或扣押证件,否则违法。如果单位拒不退还,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关于试用期工资 根据《劳动法》和《最低工时标准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临时工也是劳动合同制下的从业人员(即劳动者),所以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中当然包括受劳动法调整的权利义务。
3.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与程序 根据原劳动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若你是在试用期,并且符合上述条件的话,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但应注意一点的是,法律规定员工可以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这实际上是给用工方设置了一个“门槛”——只要你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其“录用条件”,即可拒绝向其发放劳动报酬并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使企业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 所以建议你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留下相应证据。例如书面文件等。
4.关于辞职后公司不给予办理退工手续 如果公司不肯为你办理离职手续的,你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