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包括婴儿吗?
儿童(child),一般是指不满18岁的公民,但考虑到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又分为3个年龄阶段: 3岁以下的为婴幼儿; 3岁至6岁的为学龄前儿童; 6岁至17岁的为中、小儿童(或叫青少年)。 对于“儿童”的范围,国内外常用的一个确定办法是:以人口中年龄组成的比例来划分,即把某人群中年龄在18岁以下的成员占总人数的比重,作为判定该人群是否为儿童的依据。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并用此类推的方法,可计算出世界各个国家1990年各年龄段人口的百分比数。然后根据这个数据,结合我国现有状况,可大致划分出我国的儿童范围: 0~3岁幼儿为5.4%; 4~7岁儿童为12.3%; 8~11岁儿童为14.7%; 12~17岁少年为17.1 %。
从上述界定来看,除18岁及18岁以上的公民外,几乎所有人都属于儿童范围之内。当然,这种划分方法只是理论上的推算,必须通过具体的抽样调查来验证。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国内尚缺乏这一方面的资料。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们通常把3岁以下的幼儿称为儿童,但在一些场合下(如儿童权利和国际社会),却有意只把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以此来强调儿童权利(权)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