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引产是吃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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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1周去做的大排畸,一切都很正常。但是30周后,发现胎儿有脑积水(当时不知道),因为不想放弃,就去北京看了专家,建议我引产。于是回到成都,在34+6的时候做了羊水穿刺检查,一周后拿到结果,宝宝脑室增宽约1.3cm,医生建议我三天后住院引产。

因为我第一次怀孕,真的不忍心让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在我肚子里,我就问医生有没有其他的办法,比如保守治疗之类的。医生说如果有保守治疗的办法,我的宝宝就不会在医院里等着了…… 于是在37+3那天早晨,护士给我打了引产针,中午十二点,我肚子开始疼起来,间隔十分钟一次,去手术室,打了麻醉药和药物引起宫缩,每次疼痛时间大约十分钟左右。然后推进产房,一个小时之后,宝宝就出来了。很神奇的是,他出来的时候,眼睛是睁开的,而且很有神采的看着我。 引产后的每一天,我都会坐在桌子前,看着我的儿子,流下眼泪。我很后悔,如果当初听医生的话,做无痛人流就好了,我的孩子现在该有多么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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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产一般怀孕超过三个月以上就要 采取引产手术方式。孕妇引产一般是要住院的,入院后做各项检查,如血型、肝功、心电图等。 用各种药物诱发妊娠妇女发生流产,以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称为药物流产。米非司酮和前列腺素用于终止妊娠是近年的重要进展之一。

对于孕妇而言,引产的危害是很大的,引产的手术时间相比流产来说比较的长,相对的疼痛更加剧烈,子宫受到的伤害更大,因此引产后的子宫恢复需要的时间更长,炎症和并发症的发生率也会较高,有可能危害以后的生育功能,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正常的夫妻性生活。

无论哪种形式的引产,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需要进行引产,一般是由于某些疾病原因或胎儿畸形。如果是因为其它方面,如为了所谓的优生或是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而进行引产,是不被提倡的,也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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