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病假可以请一个月?
1,请病假需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因病请假条件,提供有效的病假证明。 劳动者因疾病需要休假的,应当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法定假期等,在不能休假或者休假不足的情况下,方可申请请病假。并且按照用人单位有关病假制度规定办理,并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材料。 2,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了病假待遇的,按照其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执行。 劳动者连续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支付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企业可以不再发给病假工资,改为支付病假津贴,标准是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
3,在计算医疗期及时长的时候,应扣除已休法定/年休假和工伤假的时间。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病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而停工留薪期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
病假原则上是按照实际病情请假,最长不能超过规定的医疗期。实际病假超过规定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终止劳动关系。具体的医疗期需要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五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除工伤外,员工最多只能请六个月的病假,且必须持有正规医院的病假条,员工请病假需要填写《请假申请表》,并履行相应的请假手续。
员工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按在公司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标准向员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