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残疾怎么处理?
对于自己不能照顾自己的儿女,做父母的谁舍得不管,如果碰到这样的问题,大家还是应该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了解一下对于残疾婴儿处理的规定流程,然后去做吧。
一、如果婴儿身体有缺陷,家长想要做人工流产,应该怎么办?
国家保护正常的生育行为,也尊重产妇对于胎儿处置的选择权,只要在正常合法的范围内。因此,如果产妇在产前察觉到胎儿有身体缺陷,想要实施人工流产,应当到当地正规的计生机构或医疗机构,写一份申请书。然后计生部门在接到产妇的申请后,应该立即组织有关医术专家和计生干部,对于产妇申请及所怀胎儿的情况进行商议。如果是依法应准许人工流产的,应当发给《人工流产证明》。产妇应在接收到《人工流产证明》30天内,到有权进行人工流产的机构实施流产(注意要在怀孕4个月之内哦),该流产证明不能超过这个时间使用。
二、产妇接收到医院发出的“婴儿有缺陷”的通知书,应该怎么办?
如果产妇在生产过程中,医院发现他们所产的婴儿身体有缺陷,应当在24小时内发出“新生儿有缺陷的”通知,通知产妇及产妇的家属。收到通知后,产妇及其家属可进行处置决定,应于两天内向县计生行政部门发出申请。在申请后,他们应到县里的计生行政部门去领取处置婴儿缺陷的《决定书》,并且于领到《决定书》后30天内处置婴儿。《决定书》逾期不实用。
三、以上申请应带什么材料去申请?
产妇及产妇的家属应持医院出具的新生儿有缺陷决定、新生儿的出生证明、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及《户口薄》去申请。
四、产妇和家属在申请婴儿处置决定书的时候,应注意什么?
他们应当及时的申请,以免耽误时间。还有,如果他们申请了但未在有效期处置的,由县计生行政部门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