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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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天试用期”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试用期”是指劳动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内单位能够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最长期限;

2、如果入职时间是在今年7月1日以前,则最多只能主张6个月赔偿金(含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今年7月1日以后入职,则只能主张4个月赔偿金(含经济补偿金)----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承担双倍工资的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建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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